(六)根据高校外国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中学仅可向高校的外国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成绩优且高中阶段均在该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七)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六.各省级招办、有关高等学校于规定时间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该校招收保送生名单以书面形式报我部备案。
七.省级优学生和17所外语中学(学校)推荐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由有关省级招办统一报教育部,教育部将与其他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一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有关高等学校拟录取本年度网上未公布的已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须书面报我部核准[2] 。
招生办法编辑
招生单位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可按本办法招收保送生。
招生计划
高校应合理编制招收保送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内。
招生简章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等部(局)的有关规定,结合该校实际,制订保送生招生简章,并通过该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推荐报名
(一)省级优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中学须于寒假开始前将经公示的保送生推荐名单报所在地省级招办,并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升空教育升学规划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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