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省税务局、成都海关等5部门启动了2023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企业网上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推荐、系统初评、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省级有关部门复审等工作,拟认定174家企业技术中心为2023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
近日,省经信厅等5部门发布了2023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四川省造纸行业协会有2家会员单位入选。分别是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环龙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
(四)有较高的研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研发投入强度及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所在市(州)已开展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企业原则上应已认定为市(州)企业技术中心。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