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今后三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到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年行动计划》分为“优化提升空间发展格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协同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保障措施”9个部分,共列举了100项举措。
其中,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部分提出了“优化大湾区能源结构”的目标。具体包括:研究编制大湾区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专项规划。加快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或减量替代,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推进广州、深圳、珠海等建设世界一流配电网。推动在粤设立区域性天然气交易机构,推进珠海直湾岛lng接收站建设。加快建设珠海桂山、金湾,惠州惠东港口等海上风电场。有序开展台山核电二期、岭澳核电三期等工程前期工作。研究完善大湾区内地对香港、澳门输电网络、供气管道,确保港澳能源供应安全和稳定。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分中,《三年行动计划》提出配合国家编制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加强海陆空环境综合治理及污染防治,打造生态防护屏障,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和污染源管理制度。推动湾区经济绿色转型,完善主体功能区产业政策,对涉及落后产能、设备、工艺的项目一律实施禁入。开展造纸、印染、制革等高污染行业清洁化改造。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
资料显示,粤港澳大湾区以全国0.6%的面积贡献了12.4%的gdp,这个地区经济繁荣,发展水平突出,但是面临产能过剩问题,需要改善供给结构,增强内生动力。在走向“世界级城市群”的道路上,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是必经之路。
早在今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其中对环保的规划相当明确。为了深化合作关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还签订了“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协议的五大合作原则,其中之一就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建设能源安全保障体系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能源结构和布局,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纲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根据南方电网数据,目前广东清洁能源发电比例持续上升,1-5月清洁能源消纳累计已达1250.3亿千瓦时,远超广东省2018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总量,按等量替代测算,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超1亿吨。
当前,广东正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严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费,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积极开发利用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合理增加接收西电,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此外,不断推进光伏发电、核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发,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小锅炉。多管齐下,促进广东从传统能源消费大省向清洁能源产业强省转型。